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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交易告字[2022]13号
2022-10-31 14:40:27.0

 黄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

      

黄土交易告字2022〕13号

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WG(202227

黄石港区B02管理单元地质里地块

23013.3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2.21

≤25%

≥30%

15017

    

          1502

WG(202228

黄石市黄石港区A03管理单元上港路地块

14673.9

二类居住用地

≤3.0

≤28%

≥30%

9311

    

           932

WG(202229

黄石市黄石港区A01管理单元迎宾大道以北(方家墩)A地块

166362.14

商住用地

≤2.2

≤30%

≥30%

67876   

 

         6788

WG(202230

黄石市黄石港区A01管理单元迎宾大道以北(方家墩)B地块

74870.62

二类居住用地

≤1.9

≤30%

≥30%

25494

    

          2550

WG(202231

河口临港新城牯牛洲1、9、10组地块

37956

二类居住用地

≤2.5

≤30%

≥35%

10249

    

          1025

WG(202232

黄石市东钢片区一期DG-7地块

16346.32

商业用地

≤1.2

≤50%

≥15%

4193

    

          420

WG(202233

黄石市东钢片区一期DG-8地块

35079.67

二类居住用地

≤2.6

≤30%

≥30%

10998

    

          1100

WG(202234

黄石市东钢片区一期DG-4地块

21437.75

商业用地

≤1.2

≤40%

≥15%

6045   

 

605

WG(202235

黄石市东钢片区一期DG-5地块

89920.34

二类居住用地

≤2.5

≤30%

≥30%

33450

          3345

WG(202236

黄石市东钢片区一期DG-12地块

9046.04

商业用地

≤1.2

≤40%

≥15%

2524

           253    

WG(202237

下陆区D03管理单元发展大道以南鑫辉地块(一期)

49356

二类居住用地

≤2.0

≤30%

≥30%

14807

 

 

          1481

WG(2022)27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及住宅配套设施、商业,商业比例为8.5%-10%。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地块的原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以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全部完成,并形成“净地”。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未到位所引起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黄石港区政府承担。

WG(2022)28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和配套商业,商业按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3%-5%配建。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未到位所引起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黄石港区政府承担。

WG(2022)29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商业/商务,商业/商务建筑面积≥A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40%。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该地块的原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以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全部完成,并形成“净地”。竞得人需按鄂教幼高〔2019〕4号文件规定在A地块配套建设不小于12个班幼儿园,配建项目用地面积≥4860㎡,配建项目建筑面积≥3600㎡,建成后无偿移交黄石港区教育部门。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商品房项目)。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未到位所引起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黄石港区政府承担。

WG(2022)30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住宅及其配套设施,配套商业≤B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3%。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一致,该地块的原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以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全部完成,并形成“净地”。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商品房项目)。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未到位所引起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黄石港区政府承担。

WG(2022)31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居住建筑及配套设施建筑,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3%(在考虑商业业态不影响住宅环境品质的前提下商住可不分离)。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37956平方米,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未到位所引起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西塞山区政府承担。

WG(2022)32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商业建筑。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规划用地面积16346.32平方米,地块已征收补偿到位、已办理注销登记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

WG(2022)33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居住建筑及配套设施建筑,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住宅面积的3%。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际用地面积35079.67平方米,地块已征收补偿到位、已办理注销登记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征收补偿拆迁安置未到位所引起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

WG(2022)34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商业建筑。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测用地面积为21437.75平方米,地块征收补偿、清表灭籍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

WG(2022)35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居住建筑及配套设施建筑,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3%。竞得人必须集中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860平方米的12班幼儿园,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城区教育主管部门。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测用地面积为89920.34平方米,地块征收补偿、清表灭籍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

WG(2022)36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商业建筑。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测和权属调查,该地块实测用地面积为9046.04平方米,地块征收补偿、清表灭籍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

WG(2022)37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居住建筑及配套设施建筑,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地块涉及的15米宽规划区间路纳入出让范围,与地块一并出让,摘牌单位不得改变道路的用途及功能,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竞得人需根据《黄石市优化政务环境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优政办发〔2021〕1号)文件精神,履行“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用地红线实测和权属调查,地块已完成征地补偿工作并形成“净地”。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和其他设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下陆区政府负责,因收回补偿、拆迁安置补偿未到位所产生的经济纠纷、权属纠纷、信访调处等问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下陆区政府承担。地块涉及的权属及补偿拆迁安置等事宜由下陆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须同时参加WG(2022)32、33号地块的网上报价;竞买人须同时参加WG(2022)34、35、36号地块的网上报价。

3、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交易。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股东)存在涉黑涉恶和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问题的,不得参与竞拍。隐瞒涉黑涉恶事实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无效。

4、此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5、竞买人应在挂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现场提交《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原件,竞得人还应提交《成交资格通知书》、报价单等。经审查后,未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办理退款手续;竞得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我中心及时与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如竞买人不符合本出让公告、出让规则等文件规定,其竞买行为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买人可登录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tbzx.com/)查询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

7、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随机选出的12位虚拟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前,须仔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根据需要自行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考察和踏勘。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公告和地块现状及其他说明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必须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4、WG(2022)27、28、29、30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分期付款按文件约定),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黄石港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WG(2022)31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分期付款按文件约定),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西塞山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WG(2022)32、33、34、35、36、37号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分期付款按合同约定),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下陆区政府办理交地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交地确认书》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或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严格执行开竣工申报、公示制度,项目开竣工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三年。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延建手续。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地块规划用地范围内若存在暗坟、地下管网等,竞得人因建设需要改变现状的,应自行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据实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费用,该项费用不计入成交价款中。

2、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保证金缴存信息到达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竞买保证金转账的在途时间,适当提前缴存,以免因系统间对接的延误,导致不能获取竞买资格。

五、时间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12月1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12月5日上午10时止

在报价期限截止前10分钟,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参与了竞价,系统将启动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按限时竞价规则确认是否成交。

六、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出让人名称和地址: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城山广州路22号)

2、如在使用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或以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的,请及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3、联系方式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黄石市市民之家4楼417室)

联系电话:0714-6240296  郑女士  0714-6227687  李先生

 

 

                       黄石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31日

黄土交易告字〔2022〕13号.rar